按照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10〕29号)和机械研究总院《关于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机科财发〔2010〕185号)的要求,我所于7月份开展了“小金库”自纠自查工作。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所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所长何实任组长,由专项治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党群工作部具体负责,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监督作用。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根据“小金库”专项治理推进工作要求,我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资委和总院关于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会议要求全所及相关部门、子公司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正确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要求大家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按照总院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所围绕着专项治理内容中的各项指标开展清查工作,对各类资产、帐户、票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通过此次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我所及子公司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为促进和加速我所的产业化建设提供了有利保障。
机械科学研究总院 “小金库”治理办公室电话:010-88301835
哈尔滨焊接研究所 “小金库”治理办公室电话:0451-86334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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