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2018年“五一”将至,按照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印发《关于在重大节日期间严明“十五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驻国资纪发[2018]3号)和集团纪委《机械总院集团纪委关于在重大节日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机科纪发〔2018〕10号)的相关要求,哈焊院纪委对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在重大节日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提出明确要求,确保重大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重大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在节日期间,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保持战略定力,排除错误思想干扰,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各党支部要坚持抓早抓小,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加强正反两方面宣传教育,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廉洁文明过节的浓厚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哈焊院值班联系人:方正
监督电话:15945181680
电子邮箱:15945181680@163.com。
附件:关于在重大节日期间严明“十五个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驻国资纪发[2018]3号)
哈尔滨焊接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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